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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研究生(博士、硕士)出国留学选派简章

发布时间:2016-01-15  发布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一、申报时间

2016年3月20日—4月1日

二、申报方式

请登录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线申报,并根据平台要求准备纸质材料2份报研究生院。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4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类别

1.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3.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四、资格要求

1.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时应具有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五、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科:闭老师 TEL:5892863,QQ:35064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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