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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学科评估是对各学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全面检查,是各学科发现优势和差距、有效推动学科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均需要参加评估。

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各学科做好评估工作;各学科务必派专人认真、翔实地整理参评材料,并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填表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和规定填写。

三、有关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16年5月3日:学校组织召开评估工作布置及培训会议;

2、2016年5月4—15日:各学院、学科收集材料,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学科评估简况表》(第一稿)经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

3、2016年5月16-20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一稿材料初审,并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将有关意见反馈到各有关学院和学科;

4、2016年5月21-25日:各学科修改、完善,上交评估简况表第二稿;

5、2016年5月26-28日:学校开展第二轮评审、论证、反馈各学科第二稿存在的问题,各学科修改完善形成第三稿(终稿);

6、2016年5月30日前:各学科通过评估系统填写、提交简况表终稿。填写、提交完成后需通过采集系统打印《学科评估简况表》和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学校汇总材料核实无误后,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本轮评估的学科涵盖了我校全部的学科点,参评的一级学科涉及我校两个及以上学院的,请学科带头人和牵头学院负责做好与相关学院的协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一级学科评估的各项工作。

2、由于今年是绑定参评,有多个一级学科的学院进行填报时必须避免评估材料的交叉重复。请涉及的相关学院和学科务必与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及时协商沟通,统一有关材料的交叉使用问题。

3、学校将根据此次评估的整体安排对涉及到交叉重复的一些重大科研项目和成果做适当调整。

4、此次评估仍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请各学科在填报评估表格的同时,及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团队、教学成果奖、已转化或应用的授权发明专利合同、科研获奖等)的收集整理工作。

5、为了解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本次评估还要求提供相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信息,请各学院和学科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6、请各学院和学科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要亲自把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对填报的数据负责。

五、各学院在材料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金峰、蒋复阳,联系电话:13607736830、13457685730,桂林理工学科评估群 120469319.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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