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已经获得过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再申报。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已经获得过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再申报。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曾获得过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不再申报。该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课题,申报者应以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为主。内容应集中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层次人才需求的调研分析、研究生教育服务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机制研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研究生教材改革与编著、研究生教学研究等。
二、项数与年限
1、博士研究生项目3项,限2016级博士研究生申报;
2、硕士研究生项目15项,限2016级、2015级(只限3年学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9项;
4、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
三、申报流程
硕士研究生项目由各学院根据申请数量组织评审,并在院内公示、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1项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课题相关二级学院盖章签字后直接报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四、结题要求
1、获资助项目必须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申请1项专利。创新项目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后应及时结题。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 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2、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研究生院工作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3、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由研究生院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完成。
五、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电子档发邮箱397441647@qq.com。联系人:曾老师 5893215、8983117(雁山)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