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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桂林理工大学2015-2016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关心集体、全面发展,特在研究生中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4级、2015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硕士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研究生总数的5%,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研究生总数的3%;博士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指标另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较好;

2.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3.学习认真,治学严谨有刻苦钻研精神,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家态度;基础扎实,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科研成果比较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级、党、团、社团组织主要干部),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取得一定成绩;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对加强团结、纠正不良风气,为维护、执行校纪校规作出贡献。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四、评选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报本人所在学院;

2.学院综合考评,征求导师意见后,确定名单;

3.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五、工作进程

11月03--20日    学院完成推荐评选工作,并公示;

11月21--25日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对拟定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11月26--28日    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学校。

    六、表格填写要求

    1.个人申请审批表要求只填写2015-2016学年度发表或收录的科研成果。

    2.各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向研工部上交2份申报本人手写签字的审批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留存,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3.11月20日前将纸质汇总表交到研究生管理科,电子表格发到研究生工作部公共邮箱(ygb@glut.edu.cn),联系人:刘慧敏。

    七、不详之处,由研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1.各学院2014级、2015级研究生人数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2.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3.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            

 

 

                                   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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