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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期限一般为1年, 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一般为2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本次需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如下

一)2015年(含2015年)以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 

2016年启动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非教工承担项目)也需结题,如不能结题须提交延期申请,学生项目延期如涉及到负责人毕业的需变更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下届同导师研究生接管),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二、结题提交材料 

创新计划项目前有三种类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项目和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1.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提交《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该项目结题报告需邮寄给广西教育厅评审;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

3、学术论坛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

其中,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纸质一式(寄送广西教育厅2份研究生院存档1份),签字盖章页可用原件复印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只需提交结题报告一份, 项目结题报告的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397441647@qq.com结题报告的封面与封底均要用皮纹纸无线胶装,不可用订书机装订。 

纸质结题报告表427日前提交材料至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研究生院412办公室或雁山校区行知楼B602办公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曾老师,电话:5893215(屏风)898311(雁山)

                                              研究生院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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