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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本学期末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陆续进入选题开题阶段,为规范研究生开题工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报开题报告评议会安排

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会时间定于20176月至20179月,2016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会时间定于201712月至20181月,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具体开题报告评议会时间、地点、评议会专家组成员和参加开题的研究生等信息,并填写《研究生开题安排表》,于开题前5天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学院内张贴开题安排表。备案后,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要求进行开题。如开题时间地点有变,请提前2天通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开题安排,检查各学院开题情况。

二、认定开题报告成绩

开题报告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分,开题报告成绩合格者方可继续进入论文阶段,开题报告成绩不合格者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并重新进行开题,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相同。重新开题再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若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三、上报开题报告成绩

开题结束后,各单位将研究生开题报告成绩登记表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将研究生纸质版个人开题报告汇总存档。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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