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附件1)文件要求,2015级博士研究生陆续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为规范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开题报告答辩会安排
2015级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会须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请各培养学院确定具体开题答辩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和参加开题的研究生等信息,填写《研究生开题安排表》(附件2),于开题前5天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内张贴开题答辩会安排表。如开题时间地点有变,请提前两天通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派员到现场督导检查。
二、认定开题报告成绩
开题报告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分,开题报告成绩合格者方可继续进入论文阶段,开题报告成绩不合格者,由评审小组做出允许重新开题或终止培养的决定。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重新开题应在 3 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三、上报开题报告成绩
开题结束后,各单位将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成绩登记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将研究生纸质版个人开题报告汇总存档。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