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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留校研究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17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安排好暑假期间留校研究生的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要求

1.根据学校整体安排,暑假期间将对两校区研究生宿舍进行大范围维修,要求研究生尽量离校休假,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2.考虑到部分留校住宿的研究生需要,暑假期间学校将对研究生宿舍实行统一管理。

3.暑期留校住宿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活动组织单位、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

二、申请留校住宿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方可申请留校住宿:

1.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含实习)、实践活动或竞赛活动(须出具有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留校期间由组织单位负责管理);

2.其他符合留宿条件的研究生(留校期间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

三、留校住宿办理程序

1.申请留校的研究生征得家长及导师同意后,于62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桂林理工大学暑假研究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并审核。

3.各学院与审批通过的留宿研究生签订《桂林理工大学2017年暑假留校学生承诺书》(附件2)。

4.各学院填写好《桂林理工大学2017年暑假留校学生汇总统计表》(附件3),于627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表格和研究生承诺书一份上交研工部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总统计表。

5.研工部与后勤部门协商后,于628日下午下班前向各学院反馈获批留校研究生名单,假期中不再办理留校审批手续。对获批留校的研究生由研工部负责统一制作“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出入证”,同时在630日前到学院录入考勤指纹,过期不录入指纹取消暑假留校住宿资格;后勤管理处负责对暑假留校同学集中安排住宿,并进行住宿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凡暑假有研究生留校住宿的学院,应指派教师负责人和研究生负责人做好管理工作,相关信息请填入附件4。相关人员应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并定期到留校研究生所在研究生宿舍进行检查,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

2.各学院要集中组织召开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会议,强调暑假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申请留校住宿研究生注意事项

1.学校批准假期留宿的研究生,必须凭“暑期留校研究生住宿出入证”和本人研究生证到统一安排的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假期留宿期间应主动配合宿管员进行管理,凭“出入证”和研究生证进出宿舍,不能提供双证的,宿管员有权拒绝其进入。住雁山校区的研究生(办理了外宿的同学不安排住宿)请在放假前购电,暑假期间不办理购电事宜。

2.暑假留校住宿的研究生应服从学校统一住宿的安排,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夜不归宿,留校研究生每天21:00-22:30必须到学院负责人处进行指纹考勤,学院负责人在当天23:00前将考勤情况报给学校值班负责老师,无故不考勤者,立即勒令离校。留宿时间结束、离开学校的,应到宿管员处进行报备登记。未申请留宿者,假期一律不接待提前回校的研究生。暑期留校研究生应妥善保管好贵重财物,学校不承担财产保险责任

 

 

 

             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处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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