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 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接收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16】10号)及《桂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桂理工研【2016】11号)等文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各学院制订推荐实施细则及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推免名额
2018年我校共获推免计划75人,其中定向推荐到东华理工大学12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4人(由校团委另行组织)。
具体分配指标如下:
2018年推免指标分配 |
学院 |
指标分配情况 |
总指标 |
实际分配本校指标 |
定向东华理工指标 |
地球科学学院 |
13 |
8 |
5(矿普2,地探2,地质工程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8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 |
7 |
4(水利工程)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11 |
8 |
3(地质工程)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4 |
4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5 |
|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
2 |
2 |
|
管理学院 |
6 |
6 |
|
外国语学院 |
2 |
2 |
|
旅游学院 |
3 |
3 |
|
理学院 |
2 |
2 |
|
艺术学院 |
1 |
1 |
|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
2 |
2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1 |
|
合计 |
71 |
59 |
12 |
三、工作进度
推免工作分为推荐、接收两个阶段,推荐工作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
序号 |
工作 流程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 |
内容 |
推荐阶段 |
个人 申请 |
9月18日前 |
各学院 |
拟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1)、证明材料;跨专业、跨学院申请须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出具同意证明 |
资格 审查 |
9月22日前 |
各学院 |
按照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审查和排名,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2),在学院公示(3天)报送研究院 |
名单 公示 |
9月25日前 |
研究生院 |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推免生资格名单,报自治区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
接收 阶段 |
专业 复试 |
10月18日前 |
各学院 研究生院 |
各学院按复试规定(附件3)对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表(附件4),通过复试后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 |
学校 复审 |
10月20日前 |
研究生院学工处 教务处 |
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名单(附件5)进行审查,提交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
审核 报批 |
10月25日前 |
研究生院 |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向教育部备案 |
四、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5893185(屏风),8983117(雁山),2533482(雁山)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