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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博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2017级博士研究生: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博士阶段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附件1)和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附件2),结合培养条件、研究方向和博士生个人特点,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完成网上选课(网上选课说明见附件3),网上选课在9月28日24时结束。纸质个人培养计划(附件4,一式四份)经学院院长审核后于10月20日前交所属学院教务员,博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各存一份。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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