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方努力,为改善博士生住宿条件,学校调整安排了雁山校区博士生公寓,现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雁山校区2015、2016、2017级博士研究生。本校教职工考取研究生的、桂林本地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一般不安排入住。屏风校区博士生公寓将在2018年7月份学校重新调整后再做安排。
二、申请时间
2018年1月8日-12日
三、申请办法:
下载填写《入住博士研究生公寓申请表》、《安全承诺书》(均一式二份,学院、研工部各留存一份),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雁山行知楼B601)。研究生院根据申报人数情况,安排入住分配方案。
四、注意事项
1. 入住博士生公寓的,必须与学校签订入住公寓承诺书,遵守博士生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
2. 若成功申请到博士生公寓的,则原校内宿舍自行取消。入住博士生公寓前,申请人应及时到后勤部门办理原宿舍退宿手续。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