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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入住雁山校区博士生公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经过多方努力,为改善博士生住宿条件,学校调整安排了雁山校区博士生公寓,现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雁山校区2015、2016、2017级博士研究生。本校教职工考取研究生的、桂林本地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一般不安排入住。屏风校区博士生公寓将在2018年7月份学校重新调整后再做安排。

 二、申请时间

 2018年1月8日-12日

 三、申请办法:

 下载填写《入住博士研究生公寓申请表》、《安全承诺书》(均一式二份,学院、研工部各留存一份),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雁山行知楼B601)。研究生院根据申报人数情况,安排入住分配方案。

四、注意事项

1. 入住博士生公寓的,必须与学校签订入住公寓承诺书,遵守博士生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

2. 若成功申请到博士生公寓的,则原校内宿舍自行取消。入住博士生公寓前,申请人应及时到后勤部门办理原宿舍退宿手续。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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