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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假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导师、研究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45 号)以及广西区《关于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劳动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7 号)文件要求,为防范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离校安全。离校时务必要妥善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银行卡、身份证等,关好宿舍门窗,关闭照明灯、电源开关及水龙头,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交通安全。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以及“三无”车辆等;路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

3.游泳安全。严禁到江河、湖泊等水域下水嬉戏和游泳,尤其是在汛期期间。

4.用火用电安全。留校学生不在宿舍内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使用、存放违规电器,不超负荷长时间连续使用电扇、电脑等电器,不在饮水机缺水的状态下接通电源,安全用电。

5.防灾避灾。了解掌握应急事件上报流程及灾害防范自救措施,发现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并尽快撤离现场。

6.提防虫、蛇咬伤。清明、三月三、五一假期,学生外出游玩的机会比较多,教育学生在野外需要提防虫、蛇咬伤。

7. 学生离校前必须向学院和导师请假,离校期间要保持联络和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导师和学院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

8.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放假期间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假期间,研究生离开市区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放假安排

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7日放假,4月8日(周日)替换4月6日(周五)正常上课上班;

“三月三”假期:4月18日至20日放假,4月15日(周日)调换4月20日(周五)上班

劳动节假期: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4月28日(周六)正常上班。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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