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的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生创新项目包含三种类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研究生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需按期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本次通知中需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主要如下:
(一)2016年(含2016年,其中2016年未立项研究生教改与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以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所有类型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二)2017年启动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仅指硕士生或博士生承担项目)需结题,如不能结题须提交延期申请,延期如涉及到项目负责人毕业的,需变更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下届同导师所带研究生接管);
(三)2017年启动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成果突出的可提前结题。
二、结题提交材料
1. 研究生教改项目提交《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纸质档一式三份(寄送广西教育厅2份研究生院存档1份),签字及盖章页可用原件复印;此外还需提交《2018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的电子档(纸质档无需提交),该项目结题报告需邮寄给广西教育厅评审;
2.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纸质档一份,该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评审;
3、学术论坛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纸质档一份,该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评审。
以上结题报告纸质材料封面与封底均要用皮纹纸无线胶装,不可用订书机装订,同时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97441647@qq.com。
纸质档结题报告4月27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218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2办公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曾老师,电话:5893215(屏风),8983117(雁山)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