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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发布作者:培养科  点击数:

各学院:

学校自2016年开始实施研究生“修远”计划以来,共有41人次博士研究生、189名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该计划项目,“修远”计划的广泛、深入实施,拓宽了研究生学术视野,增强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2019年,学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修远”计划项目,现将报送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要求:

(一)经费资助来源

学校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对研究生参加海外研修“修远计划”资助改由各学院从各自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室平台项目经费、学术交流专项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中予以单列学校不再下达研究生院专项资助经费。请各学院把对研究生参加“修远计划”、“国内外学术交流”资助经费在学院2019年度各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单项列支、专款专用

(二)资助形式及人员范围

各学院可采取“学院全额资助,学院部分资助、导师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个人全自费”等多种灵活方式,自主决定具体的资助额度和选拔派出人数。参加计划人员范围:全日制2017、2018级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均可),部分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等。

(三)报送人数要求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对标“学科专业建设、学位点申报、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水平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等建设指标要求,可参考《2016-2018年各学院参加“修远”计划人数一览表》(附件1)。学院参加研究生“修远计划”人数、成效作为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估指标

1. 各学院参加2019“修远”计划人数不得少于2016-2018年三年本院参加“修远”计划的平均人数。

2. 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2019年“修远”计划中,至少有2名以上派出国(境)学习期限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3.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2019年“修远”计划中,至少有3名以上派出国(境)学习期限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计划,在1月20日前,把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同时把电子版发送至87127128@qq.com邮箱。

 

附件1:2016-2018年各学院参加“修远”计划人数一览表

附件2: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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