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自2016年开始实施研究生“修远”计划以来,共有41人次博士研究生、189名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该计划项目,“修远”计划的广泛、深入实施,拓宽了研究生学术视野,增强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2019年,学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修远”计划项目,现将报送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要求:
(一)经费资助来源
学校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对研究生参加海外研修“修远计划”资助改由各学院从各自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室平台项目经费、学术交流专项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中予以单列,学校不再下达给研究生院专项资助经费。请各学院把对研究生参加“修远计划”、“国内外学术交流”资助经费在学院2019年度各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单项列支、专款专用。
(二)资助形式及人员范围
各学院可采取“学院全额资助,学院部分资助、导师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个人全自费”等多种灵活方式,自主决定具体的资助额度和选拔派出人数。参加计划人员范围:全日制2017、2018级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均可),部分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等。
(三)报送人数要求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对标“学科专业建设、学位点申报、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水平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等建设指标要求,可参考《2016-2018年各学院参加“修远”计划人数一览表》(附件1)。学院参加研究生“修远计划”人数、成效将作为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估指标。
1. 各学院参加2019年“修远”计划人数不得少于2016-2018年三年本院参加“修远”计划的平均人数。
2. 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2019年“修远”计划中,至少有2名以上派出国(境)学习期限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3.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2019年“修远”计划中,至少有3名以上派出国(境)学习期限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计划,在1月20日前,把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同时把电子版发送至87127128@qq.com邮箱。
附件1:2016-2018年各学院参加“修远”计划人数一览表
附件2:2019年研究生“修远”计划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