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需在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二、各学院需在正式复试前,将复试考生名单、分组情况等信息张贴公布在考生报到处和复试地点。
三、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四、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布格式参照附件一模版。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