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综合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发布作者:招生就业科  点击数:

各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的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生创新项目包含三种类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需按期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本次通知中需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主要如下:

1.2017年(含)以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2018年启动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成果突出的可提前结题。

2.2018年(含)之前启动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需结题。如不能结题须提交延期申请,延期如涉及项目负责人毕业的,需变更项目负责人(一般由下届同导师所带研究生接管)。

3.2017年(含)以前启动立项且未结题的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本次需办理结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二、结题提交材料

1.研究生教改项目提交《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寄送广西教育厅2份研究生院存档1份),签字及盖章页可用原件复印;此外还需提交《2019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的电子档(纸质文档无需提交),该项目结题报告需邮寄给广西教育厅评审。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纸质文档一份,该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评审。

3.学术论坛项目提交《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纸质文档一份,该项目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评审。

以上结题报告纸质材料封面与封底均要用皮纹纸无线胶装,不能用订书机装订,同时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97441647@qq.com纸质档结题报告4月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218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2东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曾老师,电话:5893215(屏风),8983117 (雁山)。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5日

 


单位代码:10596 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箱:yjsb@g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