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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招募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

根据自治区教工委《关于招募和组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总队的通知》(桂教工委办〔201924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志愿者总队立足于服务教育系统新时代讲习所开展新时代 文明实践工作,主要开展理论宣讲、文化服务、移风易俗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志愿者总队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下简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组建、招募和宏观指导,在各有关高校设立分队,人员主要由各有关高等学校师生志愿者组成,日常的管理和使用等由所在高校负责。

二、招募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招募。

三、招募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 2019 5 10 日。

四、招募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三)热心志愿服务,愿意帮助他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和精神,有服务他人的能力,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服从志愿服务总队的管理。

(四)能够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的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的基本素质。

五、招募类别及具体要求

志愿者主要从在岗教师和在校学生中招募,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优秀大学生代表为主,在校研究生一、二年的学生为主。我校名额限定15 人(择优选取),其中理论宣讲类、文化服务类、其他类每类不少于 3 人(每个类别中教师不少于 1 人),并将在推荐志愿者人选中指定 1 人为分队长、1 人为分队副队长。

(一)理论宣讲类。主要承担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活动, 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宣讲能力,能深入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干部群众中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 大政方针、政策法规尤其是关于教育的论述和政策等。

(二)文化服务类。主要承担文化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服务实践经历,能组织开展、指导或参与文艺培

训、艺术展演、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形式的文化服务活动。

(三)其他类。主要承担移风易俗、科学普及和技能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志愿者可结合本院新时代讲习所志愿者队伍一并组建。日常工作中按照就近原则,结合我校新时代讲习所工作和驻地教育系统讲习所的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交办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请各学院党委在志愿者本人自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志愿者不少于1人,于 2019 5 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总队登记表》(详见附件 1)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总队推荐人选汇总表 》(详见 附件 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67667095@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研工部。联系人及电话:王兆杰,电话:898312718775058272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195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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