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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发布作者:培养科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

   博士研究生: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

二、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一)硕士审核内容

(1)培养计划

(2)开题报告

(3)课程成绩

(4)教学实践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要求)

(5)中期考核表

(6)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情况

(7)学费及住宿费

(二)博士审核内容

(1)培养计划

(2)课程成绩

(3)开题报告

(4)博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5)中期考核表

(6)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情况

(7)参加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情况

(8)学费及住宿费

三、审查方式

(一)培养计划、开题报告、教学实践表、中期考核表由研究生提交纸质材料到学院审核;

(二)课程成绩:除了MBA、MTA、MPA专业外,其他专业研究生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学生无须提供纸质成绩单;

(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

按2018年12月7日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开展研究生科研成果网上登记与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论文信息,若被检索收录,上传附件必须包括检索证明扫描件和论文电子版,学生通知导师审核,导师认真审核学生的论文信息和附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学秘书按相关文件要求在系统审查硕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发表论文的要求以各学院具体要求为准)。博士研究生按要求从系统审核后,还须从系统导出打印《博士生攻读学位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见附件4)上交学院。

在职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提交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或班主任处(验原件交复印件),如尚未发表,需将录用通知及版面费发票交教学秘书备案。

发表论文审核依据:

(1)《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

(2)各二级学院报送到研究生院的《关于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请各学院自行公布给本学院研究生。

注意事项:

(1)上传附件材料应含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必要)+期刊封面(如有)+期刊目录(如有)。

(2)对于只持有刊物编辑部“录用通知单”者,可以先送审论文,但是必须待论文刊出后或已交付版面费后方能领取学位证书。

(3)系统中原有一部分论文数据,是从科技处系统导出经处理导入我校系统的,该部分论文信息准确,研究生不须改动。

(四)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及做学术报告情况

由博士生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学术活动功能填写本人参加学术活动信息,并通知导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到学院审核,学院教学秘书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桂理工研〔2014〕16号)文件规定审查博士生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在系统完成审核;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实时缴费及欠费情况表》进行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一)毕业资格审查要求所有项目内容全部通过,其中任何一项未完成则该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不通过。凡是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入论文预答辩(博士)、论文检测(博士、硕士)、论文送审(博士、硕士)阶段。毕业资格审查由学院教学秘书或各学院在职研究生班主任完成。

(二)各硕士生培养学院完成硕士资格审查后,在9月20日前认真准确填写《2019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交研究生院(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285541552@qq.com)。

(三)各博士生培养学院完成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后,在9月15日前填写《2019年秋季学期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件3),《博士生攻读学位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附件4),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交研究生院(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87127128@qq.com)。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办公电话:0773-5893215,2533495。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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