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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广西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发布作者:招生就业科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西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9]19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2020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本次申报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立足于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及社会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解决相关学科前沿的问题。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限报数量

1.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地学院、环境学院与材料学院各限报3项。

2.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地学院、环境学院与材料学院各限报3项,其他学院限报2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

全校共11项,各学院限报3项,且同一学院内立项课题内容不能重复。

4.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全校共1项,由研究生工作部与校研究生会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博士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硕士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申报者必须是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其它人员不在申报范围。近5年内获得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请课题者须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请表》。申报2020年教育改革课题的内容应集中在下述范围,不属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领域的课题不得申报。

1)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层次人才需求的调研分析

2)研究生教育服务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3)研究生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研究

4)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

5)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案例库建设研究

6)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

7)研究生教材改革与编著

8)研究生教育质量研究

9)毕业研究生发展情况跟踪调查分析

10)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

3.研究生学术论坛应以学校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但不能局限于一所学校内部,应当成为全区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学术交流的平台。

4.申报项目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有明显的创新之处,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项目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5.学生项目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创新计划项目,有尚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至多5人(导师不得出现在项目组成员中)。项目申请书可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学生项目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表》或《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表》。由各学院组织评审(申报数量未达到限额学院可不组织评审)并排序,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课题申请表》,由各学院组织评审(申报数量未达到限额学院可不组织评审)并排序,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术论坛项目填写《研究生学术论坛申请表》

四、资助金额

1.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4万元/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科类资助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1万元/项。研究生教改项目3万元/项,研究生学术论坛6万元/项。

2.各项目暂按以上金额填写申报书,最终资助金额以学校批准为准。

五、结题要求

1.博士生硕士生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

2.获资助项目自然科学类必须至少发表1SCIEI文章;人文社科类必须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 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使用。

3.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研究生院工作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会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4.博士生创新项目、硕士生创新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结题由研究生院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完成,其结题材料由研究生院统一上报。

六、时间进度与材料上报

1.1113日-1126日,学院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及研究生管理工作者自愿申报,学生项目需开展答辩并按限额推荐到研究生院,申报数量未超限额的学院可不组织答辩。

2.1127日—28日,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收齐本学院各类项目申请书并填写好汇总表,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与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小刚,联系电话:58932158983117,电子邮箱397441647@qq.com

 

研究生院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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