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作用,激发工作热情,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1.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0名:在岗在聘的研究生导师,完整地指导过两届以上(含两届)研究生,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
2. 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5名:在岗在聘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完整地指导过一届以上(含一届)研究生,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
二、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 热爱研究生工作,遵守和执行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
2.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立德树人,认真履行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3. 近三年内主讲过一门以上(含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注重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创新,成绩显著。
4. 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的学位点及学科建设工作。
5.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来,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高级别科研课题,科研经费充足,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良好的实验、研究条件。
6. 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2)省级抽查学位论文成绩优秀者;
(3)论文被SCIE/SSCI/A&HCI/EI或CSSCI收录;
(4)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导师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被有关部门查处;
(2)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含所指导的学生);
(3)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被学校处分;
(4)不履行导师科研资助职责;
(5)近三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
三、评选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桂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及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材料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选、公示,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时间
1. 11月20日-27日,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到所在学院,学院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查,并进行公示。
2. 11月28日,将公示后的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
3. 12月2日-10日,学校评审,结果公示之后行文发布。
五、奖励与表彰
对于本次评选出的优秀人员,学校将授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先进业绩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 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