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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发布作者:培养科  点击数:

各学院: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主要是针对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期间进行的一次全面考核,同时检查培养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完成情况。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桂理工研[2014]16号)、《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13]21号)和《桂林理工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桂理工研[2017]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含工商管理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表现;

(二)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成绩合格;

()完成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限于博士研究生);

(四)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五)科研和实践能力,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三、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从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用表、博士研究生培养用表”中下载《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均由学院存档,按考核要求逐项填写,导师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

(二)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对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进行检查;

(三)学院检查博士研究生的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完成情况;

(四)学院检查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各学院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和导师代表3-5人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考核小组需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做出相应的评分和评议讨论,按通过、不通过评定成绩。

四、考核成绩评定标准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课程成绩合格,完成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具有科研和实践能力者,中期考核为通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终止攻读学位,按不通过处理:

1.思想品德差,有严重违法行为者;

2.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作为研究生培养者;

3.经过3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

4.因身体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

五、考核分流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

(一)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按培养计划正常进行培养。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者,如符合《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各单位考核小组应对该生提出改进意见,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考核工作。第二次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学位。无故不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或考核不通过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下述不同情况处理:①对已获硕士、学士的学位者,按当年硕士、本科毕业生就业;②对硕博连读者,如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硕士学位,按硕士毕业生就业;③对劝其退学者,按肄业处理。

六、考核时间安排

鼓励各学院集中进行中期考核,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必须于202071日之前完成。各学院应于202075日前将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1)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学院)到培养科。中期考核结果于2020710日前输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考核资料妥善存档。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延后实施。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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