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查,部分研究生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经2019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对卫富星等24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关于对卫富星等24名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的决定》桂理工研〔2019〕8号)。
学校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在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将处理决定通知学生,但仍有以下研究生(名单见表格)难以联系,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于难以联系的学生,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书自送达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生效。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方式:0773-5893215。
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所在专业名 |
年级 |
学籍处理原因 |
1 |
102014649 |
谭倩云 |
工商管理 |
2014级 |
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 |
2 |
212011569 |
姚志英 |
工商管理 |
2011级 |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3 |
212011590 |
姜莹 |
旅游管理 |
2011级 |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