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和考核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若干要求》和《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现进一步对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和考试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一、课程考核要求
(一)加强过程考核: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管理,如实记录学生考勤和作业完成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过程考核记录及资料归档,确保过程考核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平时成绩的得分依据要公平合理,应能如实反映学生学习过程,不能仅以考勤情况评判平时成绩。
(二)总评成绩评定:课程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核成绩和过程考核成绩按比例评定(原则上期末考核成绩70%,平时成绩30%;若按其他比例考核,经任课老师申请、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审核后实行)。若学生课程总评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的,学生可申请重修。
二、考试组织要求
(一)对于考试课程,任课老师至少提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出考核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考试试题经课程归属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学科)负责人或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审核后,命题老师将试题和《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送达课程教学学院,由课程教学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安排考试时间、考场以及监考人员,学院在系统发布考试安排后,学生和老师可查询。同时,任课老师通知所有学生按要求参加考核。系统考试安排流程见附件1。
需要印制试卷的,命题老师将《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和试卷送达研究生院培养科,培养科审核后安排试卷印制。
(二)对于考查课程,任课老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连同考查试题经课程归属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学科)负责人或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审核后,送交课程教学学院存档,同时,任课老师通知所有学生按要求参加考核。
三、缓考的办理
研究生因生病、因疫情影响未返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应按规定在考前在系统办理缓考手续。未申请缓考者,按缺考处理。系统审批缓考流程见附件2。
课程考核其他要求按学校文件执行。
四、考试纪律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和监考老师考试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学风。
请各学院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确保我校的研究生课程过程考核和和考试工作有序正常进行。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9日
附件1:系统考试安排流程
1. 任课申请考试:打开教学管理——考务安排及课程成绩录入菜单,选择当前所在学期,点击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当前学期所任课程列表(有多条教学任务的只要选择其中一条),点击申请考试,填写考试周次、星期、节次(节次仅能选择两节),同时必须在特殊要求栏填入考试的具体要求(包括考试方式如闭卷或开卷、携带的考试工具、学生有效证件等要求)。
2. 院系安排考试:打开排课/考务/成绩——考务安排菜单,选择当前所在学期,点击查询,教学任务列表显示待安排考试的课程,选择需要安排考试的课程,可查看到申请考试的课程考试要求等信息,根据教师提出的考试要求,在页面左下角的排考操作中设置具体考试年月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右下角的教室查询页面中查询到考试教室,选中教室,在排考页面中将时间地点排入。
附件2: 系统审批缓考流程
学生在课业——缓考申请页面申请缓考,填写具体缓考原因,学生通知任课老师在系统教学管理——缓考申请审核页面审核,任课老师审核通过后,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学管理——缓考申请审核页面审批,学院审批结束后,缓考手续办结。学生、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均可在系统查询审批结果。
附件3:考试相关表格
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
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专用纸
空试卷-8开
空试卷-16开
考试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