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桂理工研〔2014〕16号)和《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13〕21号),现就研究生学习年限的相关规定强调如下:
一、学校相关规定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在校学习年限可为 2-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时间2-5年;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制为2/2.5年,在校时间 2-4/4.5 年。
2.超出正常学制年限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未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学业预警。
3.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未毕业的博士、硕士生,学校将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4.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但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校可发给结业证书。
二、研究生院审查超出正常学制年限尚未毕业学生情况
近期,研究生院对在校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及培养情况进行核查,有41名博士研究生和121名硕士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年限尚未毕业,现对这部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研究生院近日将把本通知和《2020年研究生学业预警名单》下发至相关学院。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学院务必把学业预警通知下达给本培养单位被学业预警的研究生本人。请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督促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时按质完成研究生学业。
请各学院于8 月31日前将《2020年研究生学业预警培养单位告知方式及预警学生学业计划汇总表》纸质版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85541552@qq.com,87127128@qq.com。联系电话:5892359,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0日
附件:2020年研究生学业预警培养单位告知方式及预警学生学业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