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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广西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本次申报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立足于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及社会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解决相关学科前沿的问题。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名额

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021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的基本名额如下: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数

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数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数

研究生学术论坛

5

16

14

1

二、项目类型与限报数量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地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限报3项。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地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限报3项,其他学院限报2项。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

全校共14项,各学院(或职能部门)限报3项,且同一部门内立项课题内容不能重复,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见附件6),不属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领域的课题不得申报。

(四)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全校共1项,由研究生工作部与校研究生会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也可独立申请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申报者必须是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副科级以上(含)行政职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其它人员不在申报范围。近5年内获得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请课题者须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请书》(附件2)。

(三)研究生学术论坛应以学校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须填写《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附件3)。

(四)申报项目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有明显的创新之处,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项目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五)学生项目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创新计划项目,有尚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项目申请书可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研究生、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副科级以上(含)行政职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各学院完成本学院项目推荐工作。

1.研究生项目由学院按照限定名额推荐,并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报送至研究生院。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由学院按照限定名额推荐,并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今年的申报表格变动较大,请务必使用新表。同时,2021年教育厅计划使用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目前系统尚未完成调试,具体系统填报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助金额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3万元/,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科类资助1.2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0.8万元/。研究生教改项目3万元/,研究生学术论坛6万元/

(二)各项目暂按以上金额填写申报书,最终资助金额以学校批准为准。

(三)具有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的学院可在规定申报数量的基础上上浮20%,如最终获得批准项目数量超过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基本名额的,这些项目的资助经费由学院统筹或个人自筹。

六、结题要求

(一)博士生硕士生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

(二)获资助项目自然科学类必须至少发表1SCIEI文章;人文社科类必须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 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使用。

(三)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研究生院工作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会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四)博士生创新项目、硕士生创新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结题由研究生院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完成,其结题材料由研究生院统一上报。

七、时间进度与材料上报

(一)1122-122日,学院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及研究生管理工作者自愿申报,学院组织答辩或评审,并在规定名额内按先后推荐顺序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123-4日,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收齐本学院各类项目申请书并填写好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发电子档,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至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218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室。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58932152679653电子邮箱397441647@qq.com

 

 

研究生院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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