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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3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新增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两部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需要上报新增专家主要为2020我校聘的本校在职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通知《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新增专家请按要求完成表格48个字段的数据采集。

2.在库专家请对本人的在库信息进行完善、更新,同时需要补充填写2021年专家库系统新增的8个字段(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行业兼职、兼职院校、是否学科评议组成员、是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担任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时间、是否有实务工作经历)信息的采集。在库专家名单及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

3.《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将单独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家库信息的更新和报送,注意做好专家信息的保管。对于附件1的名单,如涉及近期有调离(入)我校的研究生导师等情况,需做出相应的调整进、出专家库的人员,请各学院单独与研究生院核准更新名单后再做采集。特别强调:不管是新增专家还是在库专家每一个字段的采集都请严格按照《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及《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的要求规范填写,不按规范填写后期导入系统将无法校验通过,需要再次返回填写规范后重新提交。

4.学院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5.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导师填报相关信息并做好学院审核工作,于20213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接收邮箱:449388783@qq.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533495

详情见附件。

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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