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要求在2021年4月2日前完成,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要求在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学位资格审查要求在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毕业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完成。
二、毕业资格审查内容和要求
(一)硕士审查内容
1.培养计划
2.开题报告
3.课程成绩(各门课程要求60分及以上)
4.教学(专业)实践
5.中期考核
6.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情况(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
7.缴清学费及住宿费
(二)博士审查内容
1.培养计划
2.开题报告
3.课程成绩(各门课程要求60分及以上)
4.博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5.中期考核
6.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情况(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
7.参加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情况
8.缴清学费及住宿费
以上各项内容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准予参加论文预答辩(博士)、论文检测(博士、硕士)和送审(博士、硕士)。
三、学位资格审查内容和要求
在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基础上,硕士和博士增加以下两项内容的审查:
(一)课程成绩(学位课程要求75分及以上,非学位课程及补修课程要求60分及以上)。
(二)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情况要求符合学位申请条件。
学位资格审查通过者,准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四、审查方式
(一)培养计划、开题报告、教学实践表、中期考核表由学院审核;
(二)课程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学生无须提供纸质成绩单;
(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研究生按2020年12月8日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开展2019-2020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网上登记与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论文信息,若被检索收录,上传附件必须包括检索证明扫描件和论文电子版,研究生通知导师审核,导师认真审核研究生的论文信息和附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按相关文件要求在系统审查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否达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发表论文的要求以各学院具体要求为准)。学院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博士研究生还须从系统导出打印《博士生攻读学位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附件2)上交学院。
发表论文审核依据:
1.《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
2.各二级学院报送到研究生院的《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请各学院自行公布给本学院研究生。
(四)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及做学术报告情况
由博士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学术活动功能填写本人参加学术活动信息,并通知导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到学院审核,学院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桂理工研〔2014〕16号)文件规定审查博士生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在系统完成审核。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实时缴费及欠费情况表》进行审核。
五、其他要求
(一)各硕士生培养学院完成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后,在4月2日前提交《2021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交研究生院(同时电子版发送至285541552@qq.com)。若研究生达到毕业条件要求但未达到学位条件要求,学院须在5月10日前再次向研究生院报送该类研究生的《2021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对该类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最后确认。学位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二)各博士生培养学院完成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后,在3月25日前提交《2021年春季学期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审批表》(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附件2),以及从系统导出打印《博士生攻读学位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清单表》,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交研究生院(同时电子版发送至87127128@qq.com)。若博士研究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要求但未达到学位资格审核条件要求,学院须在5月10日前再次向研究生院报送该类研究生的《2021年春季学期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对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结果进行最后确认。学位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773-5893215,2533495。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