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现将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级应届毕业研究生(含2021年7月和12月毕业)。
(二)评选名额
1. 博士研究生:3名
2. 硕士研究生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分配名额 |
1 |
地学 |
101 |
5 |
2 |
环境 |
134 |
7 |
3 |
材料 |
126 |
6 |
4 |
化生 |
101 |
5 |
5 |
土建 |
158 |
8 |
6 |
测绘 |
71 |
3 |
7 |
信息 |
67 |
3 |
8 |
机控 |
44 |
2 |
9 |
马列 |
26 |
1 |
10 |
管媒 |
52 |
3 |
11 |
商学院 |
100 |
5 |
12 |
旅游 |
36 |
2 |
13 |
外语 |
32 |
1 |
14 |
艺术 |
26 |
1 |
15 |
理院 |
38 |
2 |
|
合计 |
1112 |
54 |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主要评选条件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能够顺利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完成论文送审及毕业答辩。
(三)读研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推荐;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中的其中一项称号者。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五)在此次疫情期间表现优异者优先推荐。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行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评选程序为:在学院民主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日 期 |
主要内容 |
负责部门 |
3月25日—3月28日 |
宣传动员研究生申报 |
各学院 |
3月29日—4月6日 |
学院评审、公示 |
各学院 |
4月7日—4月12日 |
学校审核 |
研工部 |
4月13日—4月19日 |
校内公示下文 |
研工部 |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学院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认真做好研究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研工部负责组织校级评选工作,并在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产生区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学院于4月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研工部邮箱(guigongyangon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祁惠芳,联系电话:5891722(屏风)、8983127(雁山)。
研工部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