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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导师参加2021年广西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发布作者:刘雨鑫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广西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的通知》(桂教办〔2021〕272号)精神,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广西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水平,建立完善国家、省级、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2021年广西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选派硕士生导师参加培训,现将我校的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5月启动,11月结束,共安排十二期,《2021年广西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班时间及地点安排表》(见附件1),培训地点:第一、第六期培训在柳州(屏山书香世家酒店,柳州市屏山大道286号),其余期培训在桂林(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21号)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各学院选派本校在职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参加培训(仅限硕导,不含博导,也不含博导兼硕导),我校共需派出112名导师参加培训,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各学院参加2021年广西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一主线,从研究生政策法治教育、师德师风、导师职责、指导行为及指导能力、学术伦理及学术规范、导学关系及矛盾处理等方面开展培训。

四、培训要求

(一)请各学院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及时、足额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保障参训人员学习时间。不得安排非导师人员参加培训;本年度培训周期内不得重复安排同一导师参加培训。每期培训班名额分配、培训内容及报名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请各参训人员遵守培训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认真听课学习,确保学习效果,严禁以参加培训为名进行考察、旅游等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三)为确保培训效果,本次培训班实行考核管理,将以电子调查问卷形式就培训内容及效果进行调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食宿费,授课、教学管理、教学场地等费用)由广西教育厅相关专项经费支持。学员在本市培训自行往返,异地培训往返交通费由各学院承担。

六、其他事项

    1.第一期报名事宜。请各学院要求填写《2021年广西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一期)报名表》(见附件3),于5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Word版及盖章PDF扫描件至指定邮箱:449388783@qq.com。

    2.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人员,请勿派出参会。派出单位和承办单位应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疫情防护措施。

    3.报名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32533495。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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