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现将课程教学安排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
(一)对于非新增专业,2021级原则上沿用2020级的培养方案,各学院自行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2021级各专业培养方案(excel格式)后进行核对,若有修改,在导出的培养方案中修改后,打印培养方案终稿,并填写培养方案核对情况反馈表(附件1),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审核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学院盖章,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于2021年6月25日前交研究生院,2021级执行审核后的培养方案,纸质培养方案存档备查。
(二)对于新增专业(含080200机械工程(所在学院:机控学院)、020200应用经济学(所在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130500设计学(所在学院:艺术学院)、085600材料与化工(所在学院:理学院),请相关学院按照《关于全面修订或增订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yjsy.glut.edu.cn/info/1016/3459.htm)和《关于修订2020年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yjsy.glut.edu.cn/info/1016/4342.htm),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于2021年6月25日前交研究生院。
(三)培养方案中相关条款和要求不能低于学校现有的文件规定。
二、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一)制定教学计划
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在6月27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完成课程教学计划的制定,要求明确任课老师、进程安排、周学时、考核要求、教室和分班要求。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一次少于或等于四节,且要求是双数节次,以保证听课效果和提高教室利用效率。
(二)课程安排
排课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排课: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于7月10日前完成全校公共课和专业课排课工作,学院利用自有教室和研究生公用教室(附件2)进行排课。
第二轮排课:在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入学完成选课后,各学院在两周内,调整专业选修课程的安排。对于因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予以取消。
对两轮排课工作中,教室资源不足无法安排的课程,暂时用系统中的临时教室安排。每轮排课结束后,研究生院统一申请全校公共教室,再修改系统中的课程上课地点,并统一审核和发布各开课学院课程表。
三、教材订购
各学院制定好课程教学计划后,研究生院将下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导入“高校教材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教材云平台”),任课老师进入教材云平台指定课程教材并填写订购数量(每门课程原则上最多征订一册教材和一册教学参考书),具体订购教材时间另行通知,各课程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课程教材信息后,方完成订购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学期、开课时间。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开课学期和时间,请开课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学生选课开始之后不得再调整开课学期和上课时间。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