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桂理工研〔2014〕16号)、《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理工研〔2013〕21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研〔2021〕2号),现就研究生学习年限的相关规定强调如下:
一、学校相关规定
1.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和休学创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在学期间经批准休学创业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2.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未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学业预警。
3.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按《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二、2021年审查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尚未毕业学生情况
研究生院对学校目前处于培养状态的在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及培养情况进行核查,共有99名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尚未毕业,其中博士研究生30名,硕士研究生69名。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院按规定对99名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尚未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近日将把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预警名单下发至相关学院。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学院务必把学业预警通知下达给本学院被学业预警的研究生本人。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督促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时按质完成研究生学业。
3.请各学院组织被学业预警的研究生填写《2021年研究生学业预警培养单位告知方式及预警学生学业计划汇总表》,在9月10日前,把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5893215 电子邮箱:87127128@qq.com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日
附件:
《2021年研究生学业预警培养单位告知方式及预警学生学业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