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8号)和《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18〕15号)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方案,方案不能低于学校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
2.师生互选要求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执行,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3.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管理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7号)进行,外聘导师作为第一导师的,研究生培养经费的转拨应在202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4.各学院在9月23日前完成2021级师生互选工作,并填写《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1)。
5.各学院要以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为目标,严格审核导师招生条件。研究生院将对师生互选结果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确认发布。
各学院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方案和《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电子版发至邮箱:350647173@qq.com。联系人:闭老师。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