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综合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2021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毕业资格审查

2021季学期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查,具体的操作办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才能进入论文检测环节。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预答辩,并按照答辩专家组意见对论文完成修改后,才能进行论文检测环节。博士预答辩工作由学院组织完成,预答辩相关工作和程序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桂理工研【2017】15号)第十八条执行。

2.论文重合率检测

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送检送审论文,本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系统上传送检送审论文及导师审核权限开放日期:2021年10月18-21日(10月21日16:00点起关闭系统上传论文权限,开始批量检测和外审论文整理工作,本学期不再受理不按时提交的送检送审论文)。毕业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检送审申请表》(见附件1),导师和学院审批同意的申请表手续单交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存档后,将盲审格式的电子论文上传研究生综合管理进行检测(上传前请重点核查:专业名称必须规范,与录取就读的专业保持一致;研究生和导师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必须隐掉)。学生上传送检送审论文及导师审核的相关系统操作说明,见《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论文送检送审模块操作说明》(见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指南(博士、硕士)》(见附件3)、《盲审论文书写要求》(见附件4及盲审论文封面格式(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生见附件5,专业学位研究生见附件6)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下载路径: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学位办)。

研究生院统一对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论文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在系统发布。一次检测重合率小于20%的,直接进入外审一次重合率介于20%(含20%)~40%的,允许修改一次后重新上传系统一次检测重合率大于40%(含40%)二次检测重合率仍大于20%(含20%)的本学期不再受理该生的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申请事宜。

3.论文外审

经重合率检测合格的论文电子版进行分类后直接进入外审。外审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评阅完成后将在系统发布评阅结果。硕士学位论文聘请2名校外专家评审,若2名评阅人评定分数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者,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若2名评阅人评定分数均低于60分或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者,则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必须重新撰写论文;若有1名评阅人评定分数低于60分或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则增加1名校外评阅人评阅,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者,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如评定分数低于60分或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者,论文评阅为不合格,必须重新撰写论文。重新撰写论文至少3个月后方能再次申请评阅、答辩。

4.答辩及学位授予

论文外审通过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答辩申请,学院各答辩组必须提前至少3天在系统内完成答辩组成员和答辩安排的发布,答辩申请和答辩分组的系统操作详见《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系统操作说明》(附件7)。其他环节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1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的时间节点进行。

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完成截止日期(硕士)

完成截止日期(博士)

毕业资格审查

10月12日

9月25日

预答辩(博士)


9月30日

提交送检送审论文

10月21日

10月21日

评阅结果公布

11月30日

11月30日

论文答辩

12月10日

12月10日

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授学位表决

12月12日

12月12日

 

5. 学院工作要求

2021年开始,全年各时段各类型(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授予的硕士学位都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范畴。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2021年秋季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以全面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6. 其他工作要求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文件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

 研究生院

2021914

 


单位代码:10596 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箱:yjsb@g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