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要求,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培养条件、研究方向和研究生个人特点,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现将2021级博士研究生选课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选课
博士研究生选课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系统选课前,要求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为研究生和导师讲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的制定要求、学分要求、选课系统操作方法等,确保学生和导师明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讲解完成后,进入正式选课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进入系统,在我的培养计划页面,可查看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分要求等内容,同时和导师沟通具体选修的课程,并在9月18日0时——9月25日24时期间选课。
博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即《第一外国语(英语)》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两门课程)分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两个课程班级授课,原则上地球和环境学生博士在雁山校区上课,材料学院博士在屏风校区上课,若有特殊情况,学生可向本学院申请调换班级,但学生仅能选择在其中一个班级上课,不得跨班级上课。
选课完成后,在“我的培养计划”页面,查看本人已选课程信息。点击“核对培养计划”可核对所选课程是否符合学分要求,若课程学分符合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则点击“提交培养计划”。同时,在 “我的课程表”中可以看到本人课程表,并按课表安排上课。
二、学生所属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学生选课结果
选课结束后,学生所属学院在9月28日前在系统“培养计划核对”页面审查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选课结果,并给出审核结论。学院审核结束后,研究生院于9月30日前审核学生选课结果并给出结论。审核通过后,研究生不得随意更改所选课程。
三、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选课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经导师、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0月15日前交所属学院存档。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