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14〕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至2022学年(2021秋季至2022春季学期)研究生导师科研资助金(以下简称“导师科研资助金”)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正在培养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含外聘导师)为出资人,资助对象包括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就读)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超学制学习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可不予资助。
二、缴纳标准
研究生导师科研资助金按学年缴纳,具体缴纳标准为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不低于100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不低于500元;博士研究生每学年不低于10000元。本次缴纳一个学年资金,研究生院分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一半资金。即本学期发放一半资金,下学期发放另外一半资金。
类别 |
标 准(元/生·年) |
理工类硕士 |
≧1000元 |
人文社科类硕士 |
≧500元 |
博士 |
≧10000元 |
三、资金渠道
(一)项目出资
导师科研资助金可以从以下项目中的劳务费预算中支出:
1. 财务系统中编号RH开头项目;
2. 财务系统中编号RZ开头项目;
3. 财务系统中编号RC开头项目;
鼓励导师之间相互支持资助金,导师不能使用学校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各项事业经费及学院创收经费支付导师科研资助金。
(二)现金或银行转款出资
如研究生导师无项目可支出,可通过使用现金或银行转款支付导师科研资助金。
四、缴纳步骤
(一)项目出资缴纳流程
按照财务处要求,导师科研资助金由各学院研究生导师直接从本人科研项目中缴纳到研究生院账户(OP1812400000研究生院导师科研资助金,内转申请单选填0000000565研究生导师科研资助金),其中有个步骤到支出内容,可以选择100032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100032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或者100032科研劳酬。具体详见2021年导师科研资助金财务系统内部转账流程(附件1)。
特别强调,如果一个导师在2个及以上学院指导研究生,需在每个学院填写一张内转单。如导师张三教授在材料学院指导4名研究生,同时在环境学院指导6名研究生,则其出资材料学院研究生资助金需填写一张内部转账单,出资环境学院研究生资助金需另外填写一张内部转账单。
各导师需在财务系统按内部转账后将内部转账单提交到本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教务秘书需登记导师具体资助各个研究生的明细金额,并负责收齐导师内部转账单(学院需复印备份),并集中提交至财务处做账,统计并保存好各导师缴纳资金明细,并需填写**学院导师科研资助金内转单汇总表(附件6)。
(二)银行转款(现金出资)缴纳流程
由各导师可将资助总金额转款到学校银行账户(户名:桂林理工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林市建干路支行,银行账号:613257488744),转账单需备注:**学院**(导师姓名)缴纳科研资助金。同时将转款单原件或复印件(或者是将转款截图给秘书打印)交至本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并告知教务秘书具体资助各个研究生明细金额,秘书需填写**学院导师科研资助金现金或银行转款明细表(附件7)。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将附件2至附件7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质文档需装订成一本。电子文档以“**学院导科金材料”命名,如“商学院导科金材料”,发送至邮箱397441647@qq.com。
六、时间安排
序号 |
时 间 |
工作安排 |
1 |
10.13—10.25 |
各学院负责收取资金,联系财务划转 |
2 |
10.26—10.31 |
各学院科研资助金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交研究生院 |
3 |
11.1—11.3 |
研究生院汇总整理 |
4 |
11.4—11.10 |
提交财务处发放 |
七、资金发放
资助金由研究生院造表,财务处负责统一发放到学生银行卡,每学期发放一次。对于资助金不到位的导师,取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资格,同时将在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时减少招生名额或取消招生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5893185、2679653;
地址: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501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