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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发布作者:培养学位科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对本学期答辩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1.研究生答辩工作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桂理工研〔2017〕15号)文件执行。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须根据外审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和完善,经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答辩。具有答辩资格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学院各答辩组必须提前至少3天在系统内完成答辩组成员和答辩安排的发布。系统申请答辩的有关事项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2021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2.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三、二十条的规定,我校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委员会须有外单位专家组成。各学院的答辩委员会按规定聘请的外单位专家原则上为桂林市的专家,须在答辩前14天内未出入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身体状况良好专家进校前学院需查验其健康码和防疫动态行程卡,桂林市专家进出校园严格遵守学校现行的管理制度,各学院做好专家进出校门的接洽工作。如确需聘请桂林市外的专家做论文答辩委员,则论文答辩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外的专家原则上不进入答辩现场。

3.各学院须在1210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并及时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学位授予事宜。各学院务必在1212日前将授位表决决议(主席签字,学院盖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

研究生院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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