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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1-16  发布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桂林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为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专门人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桂理工研〔20234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24年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申请专业

我校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三、学习年限与学费

(一)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开始计算,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为1年,最长为3年;第二阶段为论文指导和学位授予阶段,基本年限为2年。培养流程见附件。

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同意备案,第一阶段学费标准为2.4万元/生,费用不含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入学时学费一次性缴清;第二阶段学费标准为1.1万元/生,在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分两年缴纳。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正式入册环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学院初审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复审。

报名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三)最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和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在教学、科研、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证明。

申请人通过复审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并按学校要求,参加现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一)课程学习

可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脱产以业余或节假日时间为主,参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在册人员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见附件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见附件3。

六、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提交硕士学位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

(二)申请人符合《桂林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规定课程学分,且成绩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四)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科研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盲审和答辩。

申请人提交申请,经桂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或在规定时间内学位论文未通过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课程学习或未能通过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规定的科目,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或终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教材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申请人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研修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八、报名及学院联系方式等

同等学力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及联系方式见本通知附件1-4,申请人请联系学院提交申请和报名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773-2533495 / 5893215,地 址:雁山校区行知楼B604办公室;屏风校区教八楼四楼8411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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